能高越嶺國家步道西段山屋及營地住宿利用收費及退費基準
一、本山莊收費規定係依據國有財產法及國有公用不動產收益原則規定辦理。
二、天池山莊住宿利用收費標準
住宿類型 |
假日 |
非假日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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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莊內通鋪 |
480元/每床 |
450/每床 |
各房型均一價 |
山莊前小營地 |
600元/每座 |
500元/每座 |
3m*3m(建議4人帳篷大小) |
山莊前大營地 |
800元/每座 |
700元/每座 |
4m*4m(建議8人帳篷大小) |
假日定義為星期五、六、國定假日前一晚及農曆連假。 非假日定義為星期日至星期四。 |
三、本山莊欲取消預訂之床位,請於天池山莊網站上申請辦理。
四、退費標準:
(一)因人力不可抗拒之天然災害或本分署公告步道封閉,致無法於預定日期前往住宿者,情形符合下列任一項者皆可退還全數已付金額,但無法申請延期或另安排住宿日。
- 海上颱風警報發布前2日至解除警報日起5日內。
- 能高越嶺國家步道西段封閉期間,並彈性至開放日起3日內。
- 進入能高越嶺國家步道西段聯外道路交通中斷期間。
- 本分署雖未公告封閉,但經中央氣象局發布之氣象報告如豪雨特報、地震等不可抗拒因素,且發布範圍為南投縣、花蓮縣,致無法於預定日期前往者。
(二)取消申請之退費:
1.起算日前5日之前送單取消成功者,全額退還已付金額。
2.起算日前3日至4日之期間取消成功者,退還已付金額50%。
3.起算日前2日內辦理床位取消及住宿當日未到者,不退還已付之金額
(三)減少床位之退費:
1.起算日前5日之前退費計算方式:
山屋:單人收費金額×減少人數=退款金額、 營地:不退費用
2.起算日前3日至4日內退費計算方式:
山屋:單人收費金額×減少人數×50%=退款金額、 營地:不退費用
3.起算日前2日內辦理減少床位及住宿當日未到者,不退還已付之金額。
(四)隊伍或個人特殊狀況者,應檢附醫療診斷證明或機關證明,由本分署認定是否符合退款資格。
五、本分署保留各項規定之修正權利。